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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接收研究生收费标准及说明

2018年01月23日 17:20  点击:[]


医学电生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对外接收研究生收费标准及说明

医学电生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亦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拥有包括省级基础平台在内的多个实验平台和技术手段。近年来外校外部门的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生纷纷来实验室完成学位论文或完成研究工作。为更好地建设好实验室,充分挥发实验室潜力,特制定实验室对外接收研究生的收费标准,请遵照执行。

1、对本单位(含两附院)培养的研究生来我室完成毕业课题实验者,若完成的课题是我方课题或是与我方联合研究的课题,其收费金额经双方协商解决。

2、若完成的是非我方课题或联合研究课题者,进入实验室前需交20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退。3月后若未完成实验,则按每月500元追收费用。若有违章行为或其它赔偿事项,按学院规章制度或科室规定处理。

3、对于特殊试剂、药品和实验耗材(包括电极)等费以及动物费请自行解决,实验室只提供一般常规试剂和普通耗材。需进行细胞培养者,每月按300元另收费。

4、资料查询、检索、查新,文字打印、资料复印费均由自己负责。

5、外校来实验室做课题的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前需交40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退。3月后需继续实验者,每月按1000元追收费用。其它规定按上述34条款执行。

6、导师指导培养费:本校学生80/月,外校学生100/月。

7、凡来我实验室完成课题的实验研究工作,其获得的成果我方有成果共享权和有关论文发表的署名权,必须标明在医学电生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或泸州医学院心肌电生理研究室)完成。其具体细节须与我研究室协商。

医学电生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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