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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心血管医学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2026年03月26日 14:57  点击:[]


西南医科大学心血管医学研究所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心血管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心研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组织机构

    心研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工作,下设复试录取监督、保密、违纪处理工作组,网络信息及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组,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所有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拟定心研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对心研所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

    (二)复试录取监督、保密、违纪处理工作组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违纪考生的处理。

    (三)网络信息及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组

    职责:负责复试相关设备的安装并提供技术支持。诚信宣传,应急事件、网络舆情的及时上报及协助处理。

    (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职责: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统考考生、士兵考生、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资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严格按照“四对比”的原则加强审核。

    (五)复试工作组

    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考生复试考核工作。

    1.根据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数量,组织若干复试小组,每组至少5人,包括组长1人,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的教师1名,研究生导师若干名。每个复试工作组另配备秘书1人,考前严格按照“两识别”、考中严格按照“三随机”的原则开展工作。

    2.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3.做好硕士生导师(含兼职)来院参加复试的通知、安排组织工作。

    4.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负责复核复试考生资料。

    5.复试全程录像和录音,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复试小组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各复试小组将复试录像、录音、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交专人妥善保存,复试结束后交心血管医学研究所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盖章扫描PDF版秘书收齐后交给学科办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7.严格履行保密职责。

    二、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

   (一)心研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应急备用平台。

   (二)复试时间在本所官网(链接https://xxgyjs.swmu.edu.cn/rcpy.htm)发布,并由复试小组秘书逐一通知考生复试时间等。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联系上,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考生只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0.5mm黑色签字笔进行考试。

   (四)考生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储存及传播复试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包含复试试题、图片、视频等);如发现私自泄露复试的任何信息,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成绩比重及内容

    (一)成绩构成比例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由4部分组成:专业英语(50分)、专业能力(100分)、实验技能(50分)、综合素质考查(100分)

    2.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心研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采用综合面试,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主要内容为:

    1.专业英语:翻译本专业/领域英文文献摘要(约200词),用英文或中文解释医学英语专业术语/问题,抽取限时作答。满分为50分。

    2.专业能力:考查基础医学/药学核心学科(如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

    3.实验技能考试:根据学科的实际情况,在复试组规定时间内,进行实验技能操作考核问答,由复试组确定;满分为50分。

    4.综合素质考查(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类别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科研创新潜质、创新精神和能力;对本学科/类别的发展潜力以及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类别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方式,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于复试前提交审核。

    提交材料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准考证。

    3.《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版本)。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档案单位公章)。

    5.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未能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提交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在校研究生考生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函盖章版。

    8.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一)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①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

    ②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以教育部下发的名单为准。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9.复试费缴费凭证。

    (三)报考资格审核时间

    调剂考生请于2026年4月8日(周四)17:00前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至348091716@qq.com。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有延后复试则由学科复试秘书另行通知。


    五、复试流程

    (一)复试笔试由研究所或各学科参照研究生招生初试考试流程统一组织。

    (二)复试面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考察,下同)当日考生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分小组准备复试,采取三随机原则:导师组随机、考生顺序随机、试题抽取随机。

    (三)复试面试过程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包含但不限于技能考核、外语问答、专业课程问答、专家提问等。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参见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复试评语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


    六、调剂说明

    (一)心研所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院系所、六位专业代码、学习方式都不变,只变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一志愿报考我校但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在调剂阶段不得再次报考其已参加过复试的同一专业及研究方向。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所对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心研所将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等要求,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在西南医科大学心研所网站(https://xxgyjs.swmu.edu.cn/rcpy.htm)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充分了解心研所调剂的具体信息与要求,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报考、复试无效。

    6.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调剂原则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调剂系统开启时间(具体见心研所官网公告)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心研所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考生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复试通知。考生如在系统中收到心研所发出的复试通知,请于通知发出之时起的4小时内在系统中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五)心研所将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西南医科大学心研所网站(https://xxgyjs.swmu.edu.cn/rcpy.htm)上公布。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秘书收齐后交给学科办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9月入学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拟录取办法及公示

    (一)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复试合格后,将考生总成绩分专业、降序排名,根据各专业计划的招生名额,从高分向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二)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一旦被某一院所某方向拟录取后,各院所不得再为其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进行复试。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只有一次拟录取机会,若放弃我校拟录取,则不能参加我校任何其他专业复试。如递补时考生已被其他院所或招生单位拟录取,则顺序递补下一名合格考生。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指标内择优录取。

    (五)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15日内提交至心血管医学研究所,未能提供定向协议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七)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复试成绩(总分300分)低于180分者;

    6.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后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自行下载,打印贴照片)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传染性疾病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外地考生可以就近三甲以上医院体检,最后以入学后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十、其他

    (一)实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及心研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心研所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3160619

    更多信息请关注心研所网站招生版块(https://xxgyjs.swmu.edu.cn/rcpy.htm)。

    (二)本细则由西南医科大学心研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西南医科大学心血管医学研究所

2026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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