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所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研究所设立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领导组负责实施。
领导组职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领导组包括所党支部书记,负责督查工作。
本所领导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研究所复试工作组人员
组 长:党喜同
副组长:曾晓荣
成 员:杨艳、谭晓秋、董伟、曾博、李光、李妙龄、雷明
秘 书:舒莉
复试要全程录像和录音,复试秘书现场做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学校。研究所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复试结束后交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接收调剂考生,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身份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复试通知单。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学校招生办发出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三)复试组织
复试由复试小组具体实施。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满分5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2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五)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现场由复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和排名。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二)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领导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三)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领导组讨论决定。
六、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由学校在复试结束后通知考生。
七、复试工作要求
(一)实行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或举报由我校信访办负责调查、处理。受理投诉、申诉或举报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7天内。对投诉、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信访电话:(0830)3177023,信访信箱:xinfang@swmu.edu.cn
(五)招生纪律
本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研究所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2.严守招生纪律。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研究所严格按照《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教学司[2007]37号)精神,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符合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6.心血管医学研究所不接受所有文科专业的调剂生。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所的调剂工作办法。
十、调剂工作安排
(一)未尽事宜由心血管医学研究所负责解释与实施。
(二)总体安排
我所的调剂工作预计即日起,到2019年4月20日结束。
十一、调剂途径
我所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我所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所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所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我所将根据本所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缺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心血管医学研究所调剂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莉、王晶
联系电话:0830-3160619、19982598280、15386572013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附件1
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及代码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生理学【071003】 |
290 |
41 |
62 |
临床医学【1051】 |
310 |
47 |
141 |
临床医学【1002】 |
305 |
43 |
129 |
口腔医学【1003】、【1052】 |
305 |
43 |
129 |
中医学【1005】 中西医结合【1006】 |
305 |
42 |
126 |
中医类专业学位【1057】 |
310 |
47 |
141 |
基础医学【1001】 公共卫生【1053】 药学【1007】 中药学【1008】 药学【1055】 护理学【1011】 |
305 |
43 |
129 |
护理【1054】 |
310 |
50 |
150 |
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0351】 |
320 |
44 |
66 |
公共管理【1252】 |
180 |
42 |
84 |
体育【0452】 |
270 |
35 |
105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
285 |
33 |
99 |
1、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达到教育部划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以参加我校复试 |